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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六师103团蔡家湖镇微电影《蔡家湖种“甜”人》拍摄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社区****广场F座1301室 | 总价:465000(元) | 465000.0元 | 97.18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第六师103团蔡家湖镇微电影《蔡家湖种“甜”人》拍摄制作项目 | 第六师103团蔡家湖镇微电影《蔡家湖种“甜”人》拍摄制作项目 | 微电影名称为《蔡家湖种“甜”人》,影片时长拟定30分钟。微电影以人物故事创作+凝练叙事的拍摄手法,展现出兵团人坚守初心、无私奉献、代代传承的精神内核,打造贴合团镇本土红色底蕴、兼具思想性与传播性的精品短片;具体服务内容包含剧本打磨、实景拍摄、人物摄制、后期剪辑、调色配音、字幕包装、成片输出等全部工作及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莉,刘召军,高军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本项目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58%;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3团
联系方式:186****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汇金家园3号楼2层07号3号楼2层08号(青**路**街45号)
联系方式:0991-****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陈**、任秀秀
电 话:0991-****802
4.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市长征东街603号
传 真:
联 系 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9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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