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加油站**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加油站**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拟在中****社区民安南路281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16′5.592", 北纬:22°38′41.568")建设****加油站**项目,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整体占地面积约5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2.6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一个站房(2层),建筑面积393.60平方米;建设1个加油罩棚,建筑面积369平方米。
项目主要从事92#和95#汽油、0#柴油的零售服务,****便利店,自动洗车和地磅服务。项目年销售11000吨,其中0#柴油2000吨、92#汽油7000吨、95#汽油2000吨。本项目不设车辆维修、喷漆、烤漆等服务,仅配置一套自动洗车机。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公司****公司深度处理。
(2)生产废水主要是场地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至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公司****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油品装卸、加油作业和油品储存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
(1)油品装卸、加油作业和油品储存产生的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主要产生于3个阶段:油品装卸、加油作业和油品储存,均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汽油和柴油油罐车均采用密闭卸油的方式,汽油储油罐均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油气通过回收管道回收至油罐车内,运回油库处理;加油机均配分散式油气回收全套设备,通过真空泵将汽车油箱内的油气抽回至汽油储油罐内,达到油气回收的目的;储油罐设置了通气管用于罐内废气排放。
(2)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CO、THC、NOx。项目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行车路线,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选用隔离性能良好的门窗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市****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0-****2219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09月29日至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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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