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瀍河区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西南角 | 宗地总面积: | 22565.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瀍河区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西南角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2565.6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012 | |||
| 起始价: | 12728万元 | 加价幅度: | 34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除外(详见《出让须知》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为****公司。 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购地资金符合国家“五不得”要求(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得后经审查不符合要求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18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18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18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19日 10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入选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上述地块不设置出让底价。 (四)项目开发建设需落实《****建设部 自然**部 ****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有关条款。 (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联系。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区开元大道249号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037****0551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0
开户账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