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06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澄镇豆巷村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6.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061.6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8554.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6BA0044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13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龙2026P06 | 宗地总面积: | 244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澄镇豆巷村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1966.3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440.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6BA0045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18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个人不能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各方应共同签署申请书,提供联合竞买竞投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属企业原因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情形,均不得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到 ****8****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到 ****8****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在******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批次拍卖地块以“净地”出让。 (二)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如遇地下文物埋藏,应及时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 (三)地下空间开发必须符合《**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 (四)根据《2026年**市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正式交地后,由竞得人负责落实扬尘管护措施。 (五)本次拍卖对竞买人的数量没有限定。 (六)****、龙2026P06宗地幼儿园施教****幼儿园,小学施教****中心小学,中学施教区均****中学初中部。 (七)****、龙2026P06宗地均可建设“****花园住宅(第四代住房)”和“底层架空平台住宅(抬板式)”建筑。“****花园住宅(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底层架空平台住宅(抬板式)”建筑规划指标计算规则按《******局关于印发〈****中心**“抬板式住宅”项目规划管控要求(试行)〉的通知》(漳自然资发〔2026〕49号)文件执行。 (八)****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组织实施由******储备中心承办。 (九)本次出让活动采用现场拍卖,拍卖****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十)现场拍卖由****公司承办,拍卖主持人由****公司指定。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计价标准为:每宗基价为10000元,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按0.2‰收取佣金,单宗佣金最高不得超过40000元。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各宗地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十二)本公告与《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十三)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其他权利同时作废。 (十四)我局对于本次拍卖出让相关事宜具有解释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石码街道**路1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6-****273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公司石码支行,**银行**支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428****47970,136********009702,908********100****9109,162********0067832,350********050001843,798********00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