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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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铁路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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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铁路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服务局以沽数政立字【2025】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960.93 万元,其中地方用地工程**费 3909.19 万元,铁路用地工程**费 346.33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8120.0㎡,总建筑面积 653.6 ㎡。其中:铁路用地面积5480.0 ㎡,地方用地32640.0 ㎡。地方用地建设内容包含:****中心建筑、结构、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电气、集散广场铺装、广场景观绿化、站内道路、场地平整、公交车场及公交候车亭、****停车场、停车场绿化、充电桩、通站道路等工程(不含运营设备);铁路用地建设内容包含: 集散广场铺装、 广场景观绿化、站内道路、场地平整等工程 。建设地点: **县高山堡乡元房子村南侧。2.2本次招标分为 两个标段。标段名称:一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地方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铁路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或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30 09:00至2026-10-12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0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9.2 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9.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将为无效投标。9.4 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咨询电话:0311-****7577、0313-****670 157****8291 。9.5 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9.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 联系方式:****073355。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向 ****、****提出,联系人: 王倬、 王欢 ,联系电话: 0313-****143 、0311-****757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0313-****176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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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铁路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9月30日 原公告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960.93万元,其中地方用地工程**费3909.19万元,铁路用地工程**费346.3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8120.0㎡,总建筑面积653.6㎡。其中:铁路用地面积5480.0㎡,地方用地32640.0㎡。地方用地建设内容包含:****中心建筑、结构、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电气、集散广场铺装、广场景观绿化、站内道路、场地平整、公交车场及公交候车亭、****停车场、停车场绿化、充电桩、通站道路等工程(不含运营设备);铁路用地建设内容包含:集散广场铺装、广场景观绿化、站内道路、场地平整等工程 。建设地点:**县高山堡乡元房子村南侧。 2.2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名称:一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地方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铁路用地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太锡铁路**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养护、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相关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信息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 款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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