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F07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项目安装工程(一标段)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EPC)中包含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要求,但业绩相应指标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可以
问题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问题5、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标书代写
答复: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中已明确。
问题6、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标书代写
答复: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标书代写
问题7、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答复:算在建项目。
问题8、建筑工程施工具有阶段性、流动性、季节性特点,行业通行用工模式为自有骨干技术工人+合规劳务分包用工,该模式已被住建部门认可,且所有劳务用工均通过正规备案劳务企业招录、持证上岗、合规参保,完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管控要求。合同模板中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6条要求“承包****公司自有工人数量占现场总作业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30%】”,与本项目施工履约能力、工程质量安全无必然关联,刻意抬高投标门槛。要求删除本项目施工合同模板中“自有工人比例不低于30%”的全部限制性、违约考核条款。
答复:详见本次发出的补遗。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现统一修改为:
工期要求:总工期:开工令发出后9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必须响应:
1、开工令发出后66日历天内燃烧系统及池窑周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点火条件;
2、开工令发出后66日历天内其他公用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循环水系统、拉丝成型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删除“16、承包****公司自有工人数量占现场总作业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30%】,承包人应建立人员台账供发包人核查,未达到该人员配置比例要求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五万元/次并继续履行合同;在指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于发包人解除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逾期支付,承包人应额外向发包人支付未付金额0.5‰/天的逾期违约金直至完全支付时。”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 9月29 日
项目编号:****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