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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我公司******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省**市厚街镇厚街宝溪路7号6号楼101室,项目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700m2,员工15人,主要生产设备有辊涂线、压花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辊涂、压花等,计划年加工塑料人造革12万平方米。
竣工日期:项目环保设施工程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项目辊涂、烘干工序废气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9月29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1月2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永郝
联系电话:134****3124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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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