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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大道西(龙母大街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 正常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大道西(龙母大街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大道西(龙母大街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县**街道 | ||||
| 资金来源 | 所需资金在2026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中安排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116.33万占比10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规模::对**大道西(龙母大街至**路)进行道路升级改造,改造范围东起于龙母大街,西止于**路,对道路铺设沥青,进行“白加黑”提升改造,同步修缮道路两旁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路灯、道路标识线等,路线全长约0.6km,道路红线宽度34m。最终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15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791.106938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2)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新系统)**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无在建工程,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范围内没有在建项目的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中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2)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类、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符合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由符合要求的不同专业分工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并约定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后成员不得变更,具体分工可在联合体协议中表述。 (以上相关截图需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如前述查询网站对查询板块名称进行调整的按调整后查询,如查询网站删除某查询板块的即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该板块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到**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陆**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本项目进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标书代写 |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政府网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县**街道康城大道东47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汉 | 联系电话 | 0758-****61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77区菊苑32号三层(住改商)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妙玉 | 联系电话 | 198****100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8-****139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中心栏目:****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市公共**交易平台(新系统)异议板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提出。电子标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