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武林路437号农发大厦十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525.97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农发大厦3~15层建筑面积合计约为7045.79㎡;本次出租标的包含16层临时建筑、地下室、物业办公用房302室及立体车库。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3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11-02 |
出租标的地址
| **省**市武林路437号农发大厦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出租方自用中)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房产证: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715号,证载规划用途:非住宅。土地证:杭下国用(2008)第000096号,证载(地类)用途:综合(办公)用地。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腾退后现状交付,最晚交付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付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7838 |
| 联系地址 |
**市**区武林路437号农发大厦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25.97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三年起每五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酒店、企业总部办公等商业业态,杜绝利用承租房产开设私人会所,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从事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3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租标的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保洁、公共区域维护、客户服务、停车管理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标的所在物业1-2楼为其他业主方所有,****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部分物业服务由承租方承接。承租方可自行组建管理团****公司管理,承租方应按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标准保障服务质量,物业费按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标准执行,由承租方收取。 4.出租标的目前出租方自用中,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租赁期限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算,交付日以出租方完成搬迁并腾空租赁房屋时间为准,最晚交付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出租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首期租赁期限按实际逾期天数相应顺延,最终交付日期以双方共同签署的《房屋交付确认书》所载日期为准,逾期90日以内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包、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意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代表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决定接受全部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并作出如下承诺: (1)意向方已清晰了解并认可本项目所涉不动产的权属证明状态及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若该不动产已取得不动产证(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意向方认可其登记的性质、用途可能与成交后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不符,并接受该等不符; 基于上述认可,意向方承诺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要求、产权瑕疵、违建认定等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无法使用、被拆除、被处罚、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情形)承担全部责任,不会因此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拒绝签订租赁协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由此提出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或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浙交所或相关方对意向方予以任何赔偿、补偿等。 10.出租标的交付后,承租方须对大楼进行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 11.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稿)》。 |
| 租期 |
“10+5”年。在10年租赁期内,承租方未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于10年期满后自动续期五年,双方无需另行签订续期协议;续期期间的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1)承租方在任何一期租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或累计出现3次以上租金逾期支付的;(2)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的;(3)存在重**全管理风险隐患的。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根据不同业态需提交报名材料,详见附件《报名材料清单及综合评审表》,须于项目正式公告截止日当日17点前,向出租方****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出租方成立****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步检查,对材料不齐的意向方通知补齐,逾期24小时未补齐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 3.****委员会对材料齐全的意向方进行实质性评审,****办公室召开评审会并汇总最终打分情况形成综合评审意见,确定通过审核名单,评审将围绕“企业实力与资信”“经营方案与可行性”及“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三大维度展开,总分100分。针对酒店、企业总部等商业业态,设置差异化的评审标准,具体详见附件《综合评审表》。原则上得分达到80分(含)的意向方通过审核,若达到80分的意向方少于5家,可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5家,但递补者得分不得低于60分。 (1)名单确定后,出租方向通过审核的合格意向**式签发《经营方案确认函》,获得《经营方案确认函》的意向方取得该项目的竞价资格并在“浙交汇”平台参与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2)如进行实质性评审后的合格的意向方家数不足5家,则终止本次标的挂牌,待变更公告内容后重新挂牌。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5.2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400-****-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7)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下载预览
附件:《报名材料清单及综合评审表》.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