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公司总体建设计划,我司拟开展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相关事宜。
一.项目名称: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服务技术咨询项目。
二.验收工作内容:
本工程拟分两期进行建设、验收及运营。一期工程以形成码头独立卸船能力为前提,码头卸船所需的水电、通信、控制、环保等配套设施以依托现有9#泊位相关设施为原则。
本次询价内容是对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阶段竣工验收进行各专项验收服务(见表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要求,组织论证一期工程阶段竣工验收方案。编制各专项验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和修编报告等工作。
(2)应结合我司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各验收报告的编制、评审或备案等相关工作。
(3)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的验收报告需满足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验收工作内容 表1
| 施行阶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 项目验收阶段 |
1 |
阶段竣工验收方案(若主管部门要求评审,需配合开展) |
| 2 |
环境设施验收/核查(含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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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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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评审、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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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消防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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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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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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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条件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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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防雷设施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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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评价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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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报告(不含**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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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竣工验收、现场核查(含现场评审及核查) |
三.工期要求:双方合同签订后,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在下达各专项验收工作开工通知后120个日历天。
四.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和行业相关标准;
(2)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五、资质和业绩要求
1、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至少完成过1项水运工程竣工验收服务业绩。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应体现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
2、本工程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现邀请各单位参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服务技术咨询项目报价工作,请将资质及报价文件封装好后,于2026年10月10日前寄至我司。
请予以支持为感。
附件1: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分期建设方案
附件2:报价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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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联系地址:**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邮编:351153
联系人: 郭晓曦 黄益利
联系电话: 182****5529 186****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