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小溪国有实验林场100亩黄精林下基地运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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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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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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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100****基地运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林场100****基地运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下坊街道3号

成交价款:超额分成比例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对位于****林场范围内的适宜100亩林地进行黄精种植。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黄精种植、养护、采收、采后处理及销售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询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镇泉水路西侧东升苑安置房18幢51-54号、****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基地,联系电话:0563-****090、180****667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镇泉水路西侧东升苑安置房18幢51-54号

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056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基地

联系人:耿工、梅工

电话:180****6672、13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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