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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清欠机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聘请第三方清欠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清欠机构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 最高限价:报价限价表,详见下表。
调解清收提取服务费,明细如下表:
| 陈 欠 清 收 |
期限 |
清收费用方式 |
服务费比例(含税) |
| 截止12月22日 |
下户清收 |
回收金额的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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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12月22日 |
诉前调解 |
回收金额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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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12月22日 |
诉讼清收等 |
回收金额的16% |
2.1 采购范围:****聘请第三方清欠机构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清收服务、法律咨询等相关业务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的,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提供成立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响应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的完整“信用信息报告”,若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供应商在该系统登记的邮箱或联系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或监事或经理等)一致的情况,将认定其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②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采购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对串通投标的供应商、弄虚作假的供应商列入我单位黑名单,三年不许在我单位进行投标响应。
③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违法名单。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与书面承诺
④若供应商与****以往类似项目,因合同考核履约办法不合格被采购人列入《投标投标人黑名单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8.其他”。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省****岗区汉水路180号(****)。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8.1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供应商登陆平**,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平台服务费由“中招****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9.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省****岗区长江路99-9号B栋-2-5层
联系人:朱英毅
联系方式:186****1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 话:0451-****9251
联 系 人:戚家伟、于佳
电子邮件:****@qq.com
业务监督: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045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