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对**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中心****片区,北至防护绿地,南至融信北侧路,**党校路,西至锦程路。宗地编号为****。用地总面积为40897平方米,实际拍卖出让土地面积4.0897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具体交付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 序号 |
****地块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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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用地位置 |
位于**县鲤北片区350322-21-A D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范围内,四至:**党校路,西至锦程街,南至融信北侧路,北至防护绿地站(详见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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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用地性质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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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
约40897.18㎡(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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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1且≤1.6(商业面积≤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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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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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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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建筑高度控制 |
建筑高度严格按照城**轴线要求的高度控制(西低东高,西侧建筑高度≤18m,东侧建筑高度≤5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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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 |
应符合《****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仙政办〔2024〕31号)、《****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修订)》(仙政办〔2026〕17号)、《******局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行(试行)》(莆自然资〔2026〕186号)和《**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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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仙政办〔2024〕31号)、《****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修订)》(仙政办〔2026〕17号)、《******局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行(试行)》(莆自然资〔2026〕186号)和《**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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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让绿地控制线 |
应符合《****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仙政办〔2024〕31号)、《****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修订)》(仙政办〔2026〕17号)、《******局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行(试行)》(莆自然资〔2026〕186号)和《**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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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间距 |
应符合《****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仙政办〔2024〕31号)、《****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修订)》(仙政办〔2026〕17号)、《******局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行(试行)》(莆自然资〔2026〕186号)和《**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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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要求 |
**分析应符合**市建筑工程**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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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 |
应设置一处10kV变配电室,建筑面积≥18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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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设置一处综合通信机房,建筑面积≥4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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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设置一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1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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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级-居家养老 |
建筑面积≥400㎡且按每百户≥3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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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级-托育服务 |
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的标准设置,不得小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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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室 |
建筑面积≥30㎡,且建筑面积≥15㎡/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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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体活动室 |
建筑面积≥200㎡,且建筑面积≥100㎡/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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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体活动场地 |
用地面积≥300㎡,且用地面积≥150㎡/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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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用房 |
按《**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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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接入机房 |
建筑面积≥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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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屋 |
每300-5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筑面积≥15㎡/处,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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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送站 |
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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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服务站、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托育设施应集中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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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在满足停车配建要求外,需额外配套设置不少于6个公共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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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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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数量不小于总非机动车位数量的50%,总平面布置中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距建筑外墙不应小于3米,距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米。每一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应当符合《**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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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出入口 |
主要出入口设置在西侧、东侧。机动车主入口宽度宜按8-10m主要出入口控制,次入口宜按6-8m控制,人行出入口宜按4m控制。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及《**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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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县宝泉分区单元350322-19-ABC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局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行(试行)》(莆自然资(2026〕18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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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要求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符合《**县鲤北片区350322-21-A D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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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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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风格、色彩、建筑高度应与周边环境、景观、市容市貌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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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建筑 平面布局 |
商业建筑平面布局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阳台,如需设置露台等公共空间,仅可设置在与公共走廊、电梯厅等公共空间相连的位置。建筑平面形体应规整,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公共垂直交通式布局,卫生间、茶水间(饮水供应点)及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等应按层集中设置;因功能需要等特殊情形,确需内设专用卫生间、专用室内楼梯的,分隔单元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按单层计),底层商业不受此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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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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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其他规划要求 |
应符合《****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仙政办〔2024〕31号)、《****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修订)》(仙政办〔2026〕17号)和《******局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行(试行)》(莆自然资〔2026〕186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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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方案应符合详细规划要求,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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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 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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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餐饮功能的,应当同步设计、建设专用排油烟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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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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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应合理利用自然**,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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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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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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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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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需重新进行规划条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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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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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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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该宗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照《****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8]17号)、《****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起始价132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及100万元正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所有竞买人必须通过“《**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新系统试运行”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且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服务中心管委会31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凡是在**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者,不予申请参加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拍卖出让公告,一经提交申请资格审查,视为对拍卖出让公告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对拍卖地块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2640万元整。竞买人在交付竞买保证金2640万元人民币之后,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935********1918936;
开户行:工商银行**燕顶支行
账号:140********00007894;
开户行:民生银行****鲤中支行
账号:****37196;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00********0010001;
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
账号:350********700001938;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45********0019205;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418****82113;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904********100****0166。
所有竞买申请人****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三)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公司,在**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公司后,再与独****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后三十日内缴纳一期出让价款,一期出让价款为成交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即抵作土地成交价款)。余款(二期)须在合同签订7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拍卖地块有关产权证件及建设需要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中心管委会312室。
2.拍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现场提交申请审核材料、资格审核、领取竞价标志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上午8点50分截止(过时不予办理)。标书代写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方案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中心网(http://www.****.cn/ztbzx),**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运行网站(https://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厅官网业务系统栏登录。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金锋 联系电话:158****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