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饮食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饮食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年度预算约99.25万元,根据实际任务据实结算。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某部饮食保障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区、**区、**市 |
1年 |
/ |
|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餐标分为:60元/人﹒天、46.4元/人﹒天;
**餐标分为:46.4元/人﹒天、35元/人﹒天;
**餐标分为:46.4元/人﹒天、35元/人﹒天。
(三)项目需求: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区、**区、**市,主副食采购和制作全外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1年。因军队政策规定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行终止,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双方各自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截止开标时间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cn)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市**区 。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市**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 10月22日 09时 00 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市**区 。标书代写
八、样品
不需要提供样品
九、现场勘踏
不需要现场勘踏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处投标前四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0631-****366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先生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631-****366 、0631-****325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63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