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肉牛深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桂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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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肉牛深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9-2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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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佳顺****公司:

《**市肉牛深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属于**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地点:****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年屠宰3万头肉牛及3万头肉羊;主体工程:建设2个处理车间(其中1个处理车间主要为牛羊屠宰车间,另1个处理车间为预留车间)和食品加工车间,建设1条肉牛屠宰线及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辅助工程主要有:综合楼、检疫办公室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主要有:生物喷淋塔、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仓库间、危险废物仓库间、不合格内脏及病死畜禽冷库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项目占地29856.8m2,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4万元,占项目投资的7.22%。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市**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2035)》,****委员会已经出具项目入园证明。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 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屠宰车间恶臭污染物经“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高1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待宰圈恶臭污染物经“封闭车间/密闭构筑物负压收集+生物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高15m的DA002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采用“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两级A/O+二沉池”工艺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检疫固废、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并委托有危****公司处置;粪便、肠胃内容物、污水站污泥、喷淋塔循环水池污泥、生物喷淋除臭塔废填料、格栅渣、隔油池油脂作为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加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羊毛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企业;病牲畜、不合格胴体和内脏、不可食用的内脏、分割产生的碎肉和碎骨残渣、修整产生的胴体上的零碎块、脂肪、污染面等修整固废、格栅渣、废蹄壳等存于厂内冷藏库,定期交由**瀚蓝****公司处置;生物喷淋除臭塔废填料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设置于室内,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通过厂房隔声,采用隔声墙、隔声窗并充分利用建筑物阻隔噪声的传播;加强厂内绿化,在厂界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厂界噪声按声功能区要求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相应应急处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行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相关监测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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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标 题:****关于**市肉牛深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环审〔2026〕120号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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