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材料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县**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新材料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市**县**街道万洋众创城3号地块29#厂房第四、五层 | **国寰****公司 | ****新材料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市**县**街道万洋众创城3号地块29#厂房第四、五层,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年喷涂手机壳200万件,表带2万件及复合材料片10万片。项目全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过滤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一并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分别引至四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4)处理后通过一条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残次品经收集后交由**回收商处理;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废过滤棉、喷漆漆渣、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