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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838562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明锋 |
| 张梅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陈埭镇仙石村 |
| ****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陈埭镇仙石村 |
| 经度:118.633510 纬度: 24.8571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4-20 |
| 泉环评〔2026〕表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838562001R |
| 2026-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603.09 |
| 13603.0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8385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3MAC05JRQ2L | 验收监测单位:**日新****公司 |
| ****0502MA2YYLYY9X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2026-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16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1Z8qfs |
| 本项目****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项目类别属于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项目类别属于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环评设计处理规模为扩建污水日处理规模5.0万m3/d,扩建后全厂污水日处理规模20.0万m3/d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后全厂实际处理规模为污水日处理规模22.6635万m3/d |
| 处理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工艺为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巴氏计量槽+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污水处理工艺为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巴氏计量槽+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收集后纳入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至上游庵上沟、洋埭沟、涵埭沟、团结沟、南低干渠进行内河生态补水; 项目恶臭气体采取加盖密封、负压收集的收集措施,新增污泥浓缩池恶臭气体接入现有污泥浓缩池生物除臭装置,新增污泥脱水机恶臭气体接入原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棚生物除臭装置,细格栅及沉砂池、预缺氧区、缺氧区、厌氧区新增配套1套生物除臭装置;恶臭污染物收集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根(共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按照“减量的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弃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收集后纳入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至上游庵上沟、洋埭沟、涵埭沟、团结沟、南低干渠进行内河生态补水; 四期新增污泥脱水机恶臭气体接入原污泥脱水****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污泥浓缩池恶臭气体接入现****设备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四期细格栅及沉砂池、预缺氧区、缺氧区、厌氧区新增除臭设备1台,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栅渣、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定点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进行及时清运、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泥饼运送至瀚蓝(晋****公司进行焚烧发电(瀚蓝(晋****公司有设置污泥干化设施),污泥日产日清。一般药剂废弃包装物定期由厂家进行回收。项目已在厂区东北侧设置有一个污泥堆棚,占地面积约400m2,用于暂存脱水后的污泥和一般药剂废弃包装物。污泥堆棚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符合防雨、防渗、防漏等相关要求。 ****实验室废物、次氯酸钠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污水处理厂已在厂区西侧单独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空间能满足贮存要求。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具备防风、防雨、防晒措施,贮放间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层,地面无裂隙,各类危废用专用容器收集,并于托盘上放置在暂存间内,贮放期间危废间封闭,不同危废设置分区区域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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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5913 | 216.6471 | 3650 | 0 | 0 | 858.238 | 216.647 | |
| 18.0419 | 6.0922 | 365 | 0 | 0 | 24.134 | 6.092 | |
| 16.3877 | 5.5336 | 36.5 | 0 | 0 | 21.921 | 5.534 | |
| 794.6456 | 268.3292 | 1095 | 0 | 0 | 1062.975 | 268.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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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巴氏计量槽+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巴氏计量槽+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废水出口两日浓度均值或范围分别为pH:6.3~6.5和6.3~6.4、COD:10.75mg/L和10mg/L、氨氮:0.3885mg/L和0.195mg/L、总氮:13.025mg/L和12.675mg/L、总磷:0.265mg/L和0.265mg/L、粪大肠杆菌:312.5MPN/L和402.5MPN/L、色度:<2倍和<2倍、BOD5:3.425mg/L和3.375mg/L、悬浮物:7.75mg/L和7.25mg/L、石油类:<0.06mg/L和<0.06mg/L、动植物油:<0.06mg/L和<0.0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mg/L和<0.05mg/L、汞:0.****925mg/L和0.****825mg/L、砷:0.00125mg/L和0.001425mg/L、铅:0.00025mg/L和0.****325mg/L、镉:0.00058mg/L和0.****175mg/L、总铬:<0.004mg/L和<0.004mg/L、六价铬:<0.004mg/L和<0.004mg/L、烷基汞未检出。水质可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的一级A标准。 |
| 1 | DA001生物除臭装置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 四期新增污泥脱水机恶臭气体接入原一二三期污泥脱水****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棚废气排放口两日废气氨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2.58mg/m3和1.31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49kg/h和0.026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045mg/m3和0.024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0086kg/h和0.00048kg/h;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416和478,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1025-2016)要求(氨排放浓度≤30mg/m3、氨排放速率≤1kg/h、硫化氢排放浓度≤5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0.1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000)。 | |
| 2 | DA002生物除臭装置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 四期新增污泥浓缩池恶臭气体接入现有一二三****设备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污泥浓缩池废气排放口两日废气氨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2.30mg/m3和0.98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098kg/h和0.0041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078mg/m3和0.078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0033kg/h和0.00033kg/h;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416和354,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1025-2016)要求(氨排放浓度≤30mg/m3、氨排放速率≤1kg/h、硫化氢排放浓度≤5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0.1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000)。 | |
| 3 | DA004生物除臭装置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 四期新增细格栅及沉砂池、预缺氧区、缺氧区、厌氧区新增除臭设备1台,废气经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4四期细格栅及沉砂池、预缺氧区、缺氧区、厌氧区废气排放口两日废气氨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3.02mg/m3和1.08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14kg/h和0.0054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021mg/m3和0.036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00099kg/h和0.00018kg/h;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977和977,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地方标准DB31/1025-2016)要求(氨排放浓度≤30mg/m3、氨排放速率≤1kg/h、硫化氢排放浓度≤5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0.1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000)。 |
| 1 | 基础减振、墙壁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处理厂内噪声较大的设备,污泥泵、污水泵、潜污泵等埋设于地面下,经过基础减振、墙壁隔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临近交通主干道南侧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7.2dB(A)~59.6dB(A)范围内,夜间噪声值在46.0dB(A)~48.5dB(A)范围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余侧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5.8dB(A)~59.4dB(A)范围内,夜间噪声值在45.7dB(A)~48.5dB(A)范围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按照“减量的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弃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项目栅渣、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定点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进行及时清运、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泥饼运送至瀚蓝(晋****公司进行焚烧发电(瀚蓝(晋****公司有设置污泥干化设施),污泥日产日清。一般药剂废弃包装物定期由厂家进行回收。项目已在厂区东北侧设置有一个污泥堆棚,占地面积约400m2,用于暂存脱水后的污泥和一般药剂废弃包装物。污泥堆棚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符合防雨、防渗、防漏等相关要求。 ****实验室废物、次氯酸钠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污水处理厂已在厂区西侧单独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空间能满足贮存要求。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具备防风、防雨、防晒措施,贮放间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层,地面无裂隙,各类危废用专用容器收集,并于托盘上放置在暂存间内,贮放期间危废间封闭,不同危废设置分区区域。 |
| 1 |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生产及原辅材料贮存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建设运行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工程,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范配置足够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物资装备。 | 本项目设置有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生产及原辅材料的贮存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建设运行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工程,于2026年6月25日修编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582-2026-041-L),按规范配置足够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物资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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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