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30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9 | |
| 1000 ( 0.1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王经理 殷经理 任经理 027-****1316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渣家路2号楼前车棚三年承租权 |
| 租赁底价 | 0.528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19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区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路63号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46448 |
| 租赁期限 | 三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仓库 |
| 目前状态 | 使用 |
| 资产概述 | 如有看房需求,请提前在工作日8:30-17:30预约踏勘。 联系人:王先生 153****9753。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交易服务费说明 | 本次租赁所涉及交易双方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直缴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或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变相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2)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且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房屋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必须承诺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交还给出租方,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其中房屋装饰不得破坏房产结构和承重,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等,不得出现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 (5)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出租方为******办事处,系标的资产实际经营管理单位;出租方承诺,其享有标的资产完整、合法、有效的对外出租权。 2. 本次出租的标的原承租方仍在使用中,原承租方在本次公开出租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交易所****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方,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 3. 本项目不设置免租期。 4. 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中衡信****公司出具的租金资产评估报告(鄂中衡信评报字【2026】第Z0110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 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租赁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因资产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网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44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4个周期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3.在出租方确认承租方已将首期租金汇入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租金缴纳凭证后,****交易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交易保证作用终止。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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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评估机构 | **中衡信****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528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