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区洛满镇**-**河景区公路应急抢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区洛满镇**-**河景区公路应急抢修工程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区洛满镇**-**河景区公路位于太阳村镇东北侧约4km,是国家4A级生态旅游景区-**河景区的出入道路,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沥青路面,路线起终点与露新路相接,路线长度约1.8km。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26年09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www.****.cn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评审信息:1.磋商日期:2026年09月28日2.磋商地点:**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3.磋商小组成员:周新莉、郑鹏飞、林涛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第十三层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叁仟陆佰陆拾陆元肆角玖分(****666.49)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市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1栋B座12楼12-1项目联系人:孙宇项目联系方式:0772-****5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项目联系人:覃炳、余明华项目联系方式:0772-****191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