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注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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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柳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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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注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16-06-22 09:27

**县注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为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按照自治区及**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一、严格把关,认真梳理建设项目审批

坚持“预防为主”和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环保关,避免污染和破坏环境。一是把好“选址关”。**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二是把好“审批关”。申报项目须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6年上半年,**县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39个。其中,审批报告书项目1个、审批报告表项目12个、审批登记表项目17个,依法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物耗能耗高、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投资项目2个。

二、公正执法,严控未批先建项目

**县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七条原则进行项目审批管理。一是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二是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县总体规划布局和**县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中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三是建设项目应当采用物耗能耗小、无废少废工艺,合理利用自然**推行“清洁生产”;四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污染排放标准;五是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县总量控制指标,做到“以新带老”、“总量不增”;六是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增产不增污”; 七是项目建设受影响区域尤其是敏感保护目标,必须满足按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根据以上原则,2016年上半年共检查发现7个未批先建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该县一方面对7家违法企业下达《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或《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对5个建项目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另一方面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补办有关环评报批手续。

三、热情服务,加强窗口审批

**县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2016年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实施项目环境管理,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同时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分级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审批及上报工作。 同时,所有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执行,所有项目均纳入行政办证大厅受理。在受理过程中,**县环保服务窗口一是做好来访服务接待工作,严格把好政策关、材料关;二是严格首问责任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环境行政许可咨询;三是在项目申请前,做好有关事项的说明,避免建设单位或业主重复多次申报材料。2016年上半年,**县未出现暂缓审批、不予审批、退回项目环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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