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县中亭乡积善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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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中亭乡积善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心报〔2026〕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科****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交通条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有效衔接。同意建设**县中亭乡积善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县中亭乡积善村。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及硬化通屯道路1公里,硬化通屯道路6.3公里,扩建加宽硬化村屯道路12.66公里,硬化入户道路0.32公里,屯内停车坪硬化400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劳务报酬发放:通过项目建设,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75人,预计支付劳务报酬295万元(占中央资金42.14%),帮助部分弱劳动能力群众稳定就业。
六、赈济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
七、工程招投标工作按**县中亭乡积善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局关于**县中亭乡积善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凤自然资函〔2026〕29号)》。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 项目单位: **** | ||||||||||||||
| 项目名称:**县中亭乡积善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
| 名 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 ||||||||||||||
| ****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 | ||||||||||||||
****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