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6〕58号
****改革局关于**县2026年
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基础设施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农报〔2026〕2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乡村公共服务配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区域发展保障能力,助力乡村全面**,原则同意建设**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寨**、北江乡、明江镇、****农场、****农场、****农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本项目涵盖****农场及乡镇村屯的基础设施建设,共涉及9个子项目,包括道路修缮工程、产业道路硬化工程、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产业园道路硬化工程、排污沟建设工程及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道路约13.095 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300盏,**排污沟0.294公里,**排水管网6.992公里、污水处理设施1套及配套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3.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21万元,预备费23.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县级配套衔接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为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手续。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招标内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 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造价 (万元)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3.47 | |||||||
| 设计 | 核准 | 22.55 | |||||||
| **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93.79 | |||||
| 监理 | 核准 | 15.68 | |||||||
| 设备及重 要材料 | 核准 | 0 | |||||||
| 其它 | 核准 | 54.51 | |||||||
| 合计 | 790 | ||||||||
| 情况说明:****发改委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有关规定,本项目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勘察未达到招标要求,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筑安装工程达到招标要求,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