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住保报〔2026〕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国家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有效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同意建设**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县思源街道红军路。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拟对**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楼栋12栋,32个单元,户数510户,总建筑面积约25938.32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排污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楼梯及入户门、户内卫生间、厨房改造,单元楼梯照明及智能化,单元楼梯消防设施。小区给水排水工程;更换小区户表以及表后管,**管沟,**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单元楼梯刷地坪漆、更换入户门、改造卫生间防水、增加一房一厅的厨房;增加单元楼梯太阳能照明灯、单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增加单元楼梯消防灭火器等。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项目建设方案。
四、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70万元,预备费为46.34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364.9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44.28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工程招投标工作按**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财政厅关于转移支付预下达2026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桂财综〔2026〕25号、《******局关于**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因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县原水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工程 | √ | √ | √ | |||||
| 工程监理 | √ | |||||||
| 设备购置 | √ | |||||||
| 其他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9月16日 | |||||||
**** 2026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