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零部件铸造线智能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省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占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于东厂区D区**和改建厂房并配套升级部分原有厂房,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
本项****加工部分,购置砂处理设备、2条新东造型线及2台浇注机、2套6t电炉及配套变压器供电设备等。铸造产能是停用南厂区F区2套6t双供电电炉,拆除原有的FA大型造型线,于东厂区D区置换为2套6t电炉和2条新东造型线,不新增铸造产能。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00万件精密液压及其他高端精密零部件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021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液压零部件铸造线智能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12日,****环境局****分局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文号为:济环报告表(**)〔2022〕38号。
****于2020年07月25日首次申请了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10月21日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的要求,自2017年10月01日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小组开展验收工作,我公司委托中科智云环保****公司于2026年07月13日至14日对项目相关排污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见附件五)。我公司根据项目执行环评审批及环评建议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境管理检查结果以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对照有关国家标准,自行组织编制了《****液压零部件铸造线智能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