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市西环路以西、水关西路以北(原中亚新材料)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18523 m2(约27.78亩),中心坐标为E 119.554070°,N 31.992683°。地块位于**市**街道,四至范围:**西环路,南至水关西路,西至**三区,****图书馆。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中****公司,****农贸市场。
调查地块规划为R2二类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6年7月,****公司委托****(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初步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构成主要为农用地、工业用地。1995年之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田,1995年~2018年,地块内主要为**中****公司(主要从事****农贸市场,2018年12月**中****公司厂房拆除;东侧农贸市场于2014年建成,2025年拆除。现阶段地块无留存工业建(构)筑物,场地整体处于闲置状态。企业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通过对地块内企业产排污情况分析,识别特征因子为苯乙烯、石油烃(C10-C40)。
地块外主要有原**市玻璃纤维厂、****配件厂、****公司、变电站等企业,关注的主要特征因子:重金属(铜、镍、锌)、苯乙烯、苯胺、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土壤与地下水采样监测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初步采样调查),本次采样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共布设16个土壤柱状样点位,其中6个水土复合点位(含对照点),采样深度设定为6米,现场样品设置不小于10%平行。本次调查共送检土壤样品71个(含对照点**行样),地下水监测井均为6.0m。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含对照点**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监测指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其它项目”中的石油烃(C10-C40)、锌。地下水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中的所有项目、色度、嗅、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石油类。
四、调查结论
地块内全部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管控要求,土壤环境可适配规划住宅用地开发,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