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一城”新店古城遗址公园周边区域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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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城”新店**遗址公园周边区域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请问“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超过1500万元以上)”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回复可以或不可以,满足或不满足,谢谢

回复: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金额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造价人员是否中标后提供,是否要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中的人员一致

回复:造价人员无需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中的人员信息。

问题3:若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是否能够重复计分,请明确谢谢。

回复: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问题4:定标文件中说到业绩材料要求:未提供材料、材料缺失、信息矛盾、平台查验不通过或业绩不达标的,业绩不得分,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难免出现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况,导致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记录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算是信息矛盾吗,或者需提供什么材料才能认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有效可加分。

回复:若出现项目经理变更情形,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业主)批复的变更证明材料,证明其实际完成了该类似业绩。否则视为信息矛盾,不予得分。

问题5:1、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及控制价及清单的EXCEL格式版本资料以便投标单位报价参考 2、定标文件中的业绩是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是否可以重复加分

回复:1、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问题6:请问“土建施工员”和“土建质量员”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员”和“建筑工程质量员”

回复:土建施工员和土建质量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疑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日期: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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