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0日—10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0371—****3218
****纪委:0371—****1631
附件:2023年度**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结项验收结果公示清单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