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80吨槟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80吨槟榔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县云湖桥镇北岸村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约5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槟榔原果仓库、辅料仓库、成品暂存区、上胶区、切籽区、去核区、点卤区、喷码、包装区、晾片区、制卤间、清洗区、发制区(煮籽、气爆、发籽、烤籽)、办公区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生产食用槟榔80吨,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总共2栋)进行生产,但锅炉房需要建设新的厂房,自建的****处理站需要进行**。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废气:经旋风+高温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艺废气异味、自建的****处理站臭气、油墨喷码废气:密闭加盖设施、周边绿化吸附、加强通风、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 3550-2026)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厂区内废水经自建的****处理站处理后经****公司罐车运****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自建的****处理站出口废水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 1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转运槽车转运****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涓水。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再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槟榔边角料(槟榔蒂、槟榔核)及残次品: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高温布袋:****公司综合利用。锅炉燃烧灰渣、旋风+高温布袋收集的粉尘、污泥:定期清理外售作为堆肥基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料、废石英砂滤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水性油墨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