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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雨发改备〔2026〕458号 关于原**市****公司(**瑞添)**区户用非自然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五批)相关信息二次变更的备案证明 **市****公司(**瑞添)**区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五批)已于2026年9月16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二次变更申请,项目代码:****,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变更为本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在**区姜畲镇、鹤岭镇部分房屋屋顶安装约208kW分布式发电系统,配套建设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他配套设施,预计安装面积约796平方米。备案光伏项目所使用的光伏组件的光电转化率均能够达到22.3%以上。 2.附件1**市****公司(**瑞添)**区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五批)明细表中用户姓名王概变更为王慨、装机容量变更为50kW;肖广湘装机容量变更为33kW;许铁强安装地址变更为鹤岭镇关峰村茶元组19号。 原雨发改备〔2026〕378号《**市****公司(**瑞添)**区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五批)备案证明》、雨发改备〔2026〕388号《关于原**市****公司(**瑞添)**区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项目(第五批)相关信息变更的备案证明》的其他信息不变。 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网上可查询并一致则备案有效。申报人承诺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如有违规情况,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2026年9月16日 | ||
|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 一级事项 | 批准结果信息 | 二级事项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改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