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公共数据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开展授权运营,是激发供数动力、释放用数活力的关键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对推动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利用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国、省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三条,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本要求、职责分工、授权程序、运营实施及运营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第一章 总则。阐明《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界定适用范围,明确公共数据**等核心术语定义,确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细化各方主体职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厘清工作界面,压实工作责任。
第三章 基本要求。明确授权运营禁止行为、运营数据范围、授权运营模式等内容。
第四章 授权程序。列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总体程序,明确编制实施方案、选择运营机构、签订授权协议环节的具体要求与操作规范。
第五章 运营实施。细化运营实施过程,明确数据**登记、搭建开发利用环境、数据加工与使用、产品再开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确保授权运营可实施、可落地。
第六章 运营管理。建立健全运营监管体系,明确日常监管措施、授权运营评估机制、授权协议终止情形、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强化对授权运营活动的全过程管控。
第七章 附则。明确公共数据**登记机构,以及《实施细则》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机关、各县(区)党委持有的公共数据**开展授权运营,可参照《实施细则》执行。
三、亮点特色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设置专章明确职责分工,清晰界定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管理部门、****中心作为授权运营实施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边界清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禁止变相授权,筑牢制度防火墙。明确禁止以**开发、委托开发、捐赠或者免费建设信息系统等方式变相获取数据运营权,禁止通过项目建设和服务采购变相运营公共数据,有效堵塞授权漏洞。
三是强化运营管理,规范全流程运行。聚焦授权运营各环节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数据终止、争议协调、违约退出等制度规范,同步明确运营机构年度报告、实施机构年度评估的工作程序,实现授权运营全链条闭环管理。
四是契合产业特色,支撑数据要素改革。优先将与民生紧密相关、具有重大产业战略意义的领域数据纳入授权运营范围,要求运营机构统筹做好特色数据的差异化运营,为彩灯文旅、低空经济、具身智能等特色场景的数据运营提供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