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航材修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工业园华辉路7号办公楼三楼301-310房
中标(成交)金额:3.****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工业园华辉路7号办公楼三楼301-310房
中标(成交)金额: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航材修理-采购包7直流发电机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响应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 | 航材修理-采购包10直流发电机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福旺、谢荣珍、宋春、林艺红、张义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各本项目的成交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的68%计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成交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备注: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代理服务费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各本项目的成交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的68%计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成交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
备注: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
②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在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30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详见《特别告知》。
二、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9时30分止,本项目其他采购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皆不足3家,其他采购包流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门市**区高崎南一路7号
联系方式:颜先生;059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刘剑志;131****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剑志
电 话: 13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