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环境局关于**地区**县禾木吉克普林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9-29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地区**县禾木吉克普林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地区禾木吉克普林路与月亮湾路交汇处,**地区**县禾木吉克普林水稳站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32′16.145″,N48°34′1.386″。建设性质为扩建(补做环评) | ******公司 | **明瑞****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一期水稳站内建设混凝土拌合站1座,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约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量1.8万方;新增3个水泥筒仓(每个200t)、1个粉煤灰筒仓(200t)、2个减水剂罐(每个8t)、搅拌机1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砂石料仓、大颗粒石料堆场、生活办公区、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依托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2%。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水泥、粉煤灰输送、称量过程均在封闭条件下进行;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仓顶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砂石骨料设置半封闭料仓(顶棚+三面围挡+内部喷淋),大颗粒石料堆放采用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降尘;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搅拌机密闭,搅拌区设水喷雾装置;厂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车厢封闭或遮盖并限速慢行,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025年修改单)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外20m处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小时浓度差值≤0.5mg/m3)。 (二)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与一期项目共用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分区防渗措施,生产区、沉淀池、危废暂存点等区域按相应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cm/s;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点)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cm/s。沉淀池依托一期工程已建防渗沉淀池,须确保防渗设施完好。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填埋场处理;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填埋场处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填埋场处理。大型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沉淀池应定期巡检,防止泄漏或溃池导致高浓度泥浆废水漫流;粉料筒仓应定期检查,防止粉料大量泄漏;厂区截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防止雨水冲刷携带粉料外流。危废暂存点设置围堰,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配备吸油毡、收集桶等应急物资。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 (六)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一期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尽快完成排污许可填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及环保竣工验收;建设防渗三级沉淀池(容积约10m3);建设危废暂存点(约5m2);对大颗粒石子堆场进行遮盖;砂石料仓增设内部喷淋及自动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整改完成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