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市X092海滨西路-**路至岚丁线段改扩建工程已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X092海滨西路-**路至岚丁线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位置:本项目位于**市**街道与辛安镇
建设内容:项目路线起点(K23+393)与**路相交,沿老路自东北向西南,经庄上村、潮里村,于吕家村西北,接岚丁线(现G228**线)(K37+867.408)。项目路线全长14.474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路面宽度23.0米。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拼宽大桥658米/1座,维修利用小桥66米/3座、涵洞14道;平面交叉15处;永久占地37.5414公顷(均为老路占地),占压海域4.5466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开发区**街21号海发大厦
邮编:265100 E-mail:hysjtysjghjsk@yt.****.cn
联系人:周元邦 联系电话:0535-****9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技术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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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