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交〔2026〕第67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6〕第34号
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省**市**县**煤销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2201室房产一处,参考起拍价:712600元。
房屋产权证号:晋(2020)**县不动产权第****655号。权证登记用途/面积:住宅145.22㎡。
二、拍卖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1日。联系人:李女士 186****9952
四、标的展示地点:
**省**市**县**煤销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2201室。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均可参加竞买(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名手续:
①竞买人须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线上签署《竞买须知》及《关于网络竞价操作及免责情形》等相关拍卖文件)
②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时;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于截止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③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的交纳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交纳竞买保证金需与汇款人名称一致。竞买保证金优先抵顶产权交易费和拍卖佣金,剩余部分可抵顶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标书代写
3、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道北支行
账 号:043********019661
七、联系人:
1.****
地址:**省**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联系电话:0354-****588
温先生 186****6234 常先生 137****9976
2.****
地址:**省**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电话:王女士 0354-****309
八、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委托人对标的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相关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须自行查看标的,对标的进行全方位自估。竞买人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参与标的竞拍,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查验并确认标的现状,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后二个工作日内交纳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拍卖成交价×4%)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5%),并到****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文件、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买受人须按照中拍平台要求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
4、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成交,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房产登记部门数据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委托人处或相关部门核实标的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包括并不限于结构、墙体、水、电、气管道是否存在破损、渗漏,如标的存在上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解决。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竞买人自行向物业部门核实该标的拍卖前可能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等),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该标的在转户过程中须承担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房产交易中规定的税费)。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不提供发票。
6、拍卖标的如有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由于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7、竞买人需了解拍卖标的房产证件、过户手续办理时长等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证件及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房产证件办理及过户的任何承诺。买受人若未办理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8、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于拍卖标的无法过户而给买受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损失的。
9、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①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②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④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⑤ 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拍卖价款、产权交易费、拍卖佣金;
⑥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10、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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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