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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于 2026年9月22日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26下半年环境检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原公告载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省**市京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侧**利达安环部(206室)。
截至原公告约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共收到 2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未达到我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公开询价采购应满足具有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的数量要求,现决定终止本项目本次公开询价采购活动。
一、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二、我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三、已参与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单位对其付出的努力深表感谢。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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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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