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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区中成大厦403
邮编:100010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5****6191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全市法院2026年集约化送达外包服务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详见附件
四、综合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不成立。
****公司质疑的答复,如质疑供应商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的质疑答复.pdf (5.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