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73 辆无主车辆(电动车、摩托车,含11 辆机动车)分为两个标的分别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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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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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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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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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或重量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格(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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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62辆摩托车、电动车等报废车辆 |
62辆 |
6820 |
682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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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1辆报废机动车 |
约13750kg |
0.8元/kg |
0.8元/kg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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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情况 |
1、标的1为摩托车、电动车等报废车辆62辆。其中:二轮摩托车17辆:使用年限无详,主要是本田摩托车、鸿通摩托车、宗申摩托车、HONDA摩托车、雅马哈摩托车、力帆摩托车、火鸟摩托车等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45辆,使用年限无详,主要是新日电动车、小牛电动车、雅迪电动车、台铃电动车等二轮电动车。 2、标的2为机动车11辆:使用年限无详,有**小康面包车、江铃小轿车、本田雅阁小车、KIA起亚越野车,丰田皇冠小车、现代小车、日产小车、**皮卡车、别克商务车、雪佛兰小车等。 3、以上两个标的车辆因长期露天停放、缺乏维护,整车各系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锈蚀及功能退化,多项部件缺失或损坏,发动机无法启动,车辆已丧失正常行驶能力。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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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履约保证金:标的1为1万元,标的2为1万元。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报废车辆,负责将上述报废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车辆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 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车辆,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6、受让方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接受转让方监督。 7、本次报废车辆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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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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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 年06 月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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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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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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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200MB0T68001D 注册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何健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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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3、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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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2026年8月18日中共****党委会第13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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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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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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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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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3、本次转让按现场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拆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房屋破损、设备毁损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报废车辆回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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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1、本次转让项目标的2按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整车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交割。 2、其它事项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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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在《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于标的2受让方应按评估预估的重量乘以成交单价得出成交预估总价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在实际交接过程中,如实际结算价款超过预估总价,受让方应及时补交差价方可继续办理交接,待所有报废车辆交接完成后,如支付的预估总价款超过实际结算价款,多****交易所无息退还。 2、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在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将不足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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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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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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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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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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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19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可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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