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梅溧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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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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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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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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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

地址:**县梅渚镇九华**北侧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项目名称

**县梅溧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的笔画总和由少到多排序

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成员:****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凤飞路**县规划展示馆一楼、**省****市大十字街道**大道6****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0.00元;施工费报价:****7533.78元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宋强(施工负责人)、权海荣(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134********00064、CS202****036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金融孵化产业园1号楼)、**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省**市**县翡翠路980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0.00元;施工费报价:****8129.36元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宋阳阳(施工负责人)、朱丙田(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134********25669、CS201****103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县****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郎涛路89号、**省**市**区仁****广场10栋16层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0.00元;施工费报价:****4663.96元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张安磊(施工负责人)、董景涛(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134********20847、CS202****083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与**鸿****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为同一家,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项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鸿****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与安****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为同一家,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项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未提供资格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提供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63-****860,招标代理联系人:胡旭,联系电话:182****55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 公告.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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