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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经营需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部分国有资产以公开竞租的形式进行意向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基本信息:
二、租赁方式:
本次资产租赁采取资产评估公开竞租、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对象。若公开招租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人时,则通过协议租赁的方式,以不低于资产评估确定的租金底价与报名人签约。
三、主要租赁约定及其他说明
1.资产现状出租:所有资产按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资产现状。
2.租赁期限:竞租成功的房屋租赁期限原则上为叁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3.资产用途:自用、经营等。
4.招租面积:以资产产证面积为准。
5.报名相关安排:报名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有意向承租人报名后另行公告。
6.租金与保证金:单个合同租金按年缴付,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半年租金,合同期满经出租人 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
7.本公告所有解释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人:姚女士079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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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供稿 :民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