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30 11:44
各意向受让方: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监管规定,拟对我司5个商标进行公开挂网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商标明细****公司名下“华臻商贸”系列商标3个、**理程****公司名下“杜鹃花食记”“上大垅”商标2个。
上述商****产权局商标注册证记载为准,如有差异以商标注册证为准。
二、处置方式 以3000元/个为底价,在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开挂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处置的意向受让方。 三、挂网公告时间 挂网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正式发布当日起算至第10个工作日止。 四、报名条件与要求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现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参与);
(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5****银行回执单。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产权局商标局官网等渠道,核实标的商标的法律状态、注册有效期、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范围等信息,自行评估商标价值和潜在风险。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商标现状,对商标的权利状态、法律风险及商业价值无异议。
5.本次转让为商标专用权的转让,不涉及任何实物资产的交付。商标转让申请后续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提供材料、提供虚假信****产权局不予核准的,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保证金处理方式:
(1)未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一部分;
(3)若存在放弃成交、拒签协议、未按时付款、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交易规则 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报名的,以底价协议转让; 2.两家及以上报名的,组织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日历日内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付清全款; 4.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后配合转让方办理商标过户相关手续。 六、竞价时间及资料1.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竞价地点:**市**区沙湖街42号****
3.递交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报价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无需提供);
(3)受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价函(附件模板);
(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风险提示与特别说明
1.“撤三”风险:本次转让的5个商标均已注册满三年且长期闲置,未进行任何商业使用,存在被他人依据《商标法》第四****产权局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风险。公告及后续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中均会明确提示该风险,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该风险,转让方不承担因商标被撤销而导致的任何后续责任。
2.商标现状:本次转让标的为我司闲置运营商标,目前无实际经营、无广告投入,受让方应自行评估商标的商业价值及后续使用前景。
3.权利状态:转让方保证标的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但不保证商标转让申请****产权局核准。如因商标本身权利瑕疵导致转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交易价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八、价款支付与过户
1.成交价款: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日历日内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付清全款。全部交易资金全额缴入转让方对公账户,纳入国有资产统一核算,不得账外留存。
2.过户办理:交易价款全额到账后,转让方与受让****产权局提交商标转让变更申请,并全程跟进过户流程。过户所产生的官方规费、代理服务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期限:转让方在收到全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申请材料的提交,****产权局审查流程导致的时间延误不视为转让方违约。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提供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导致过户失败的,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已付价款不予退还。
4.权属转移时点:商标****产权局核准转让公告之日起转移。在核准公告前,标的商标的续展、维权等维持工作由转让方继续负责,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核准公告后,相关义务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接受对单个商标的分拆受让。 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查阅标的商标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成本等基础资料。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为准。 4.转让方有权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内容进行必要调整或撤回转让标的,调整内容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单位:****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7****3810
地址:**市**区裕南街道沙湖街42号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单位:****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31-****4896
地址:**市**区裕南街道沙湖街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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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