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远程专网数据专线业务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及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远程专网数据专线业务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二)技术要求 1.带宽:10M; 2.传输距离:光纤连接距离可达70公里; 3.路由协议类型:静态路由; 4.接入方式:光纤直驱; 5.IP地址版本:IPV4/IPV6; 6.接入端口类型:独享; 7.核心交换机采用全分布式转发处理架构,独立主控引擎插槽≥2个,业务插槽数≥3个,电源槽位≥2个; 8.核心交换机交换容量≥160Tbps,包转发率≥36000Mpps; 9.核心交换机支持IPv6静态路由、RIPng、OSPF v3、BGP4+ 等路由协议; 10.核心交换机设备内置管理软件和业务模板,可以免安装极速部署,支持对网络的业务规划、支持对接入交换机实现即插即用零配置上线、支持光链路故障监测和预警功能,提供官网截图和链接证明; 11.核心交换机支持集成硬件监控功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支持硬件健康状态可视化,可以对风扇状态、电源、温度、板载电压进行监控,尤其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电压异常前兆,可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电压异常宕机; 12.核心交换机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虚拟化为1台逻辑设备,虚拟组内设备具备统一的二层及三层转发表项,统一的管理界面,并可实现跨设备链路聚合; 13.核心交换机支持IPv6过渡技术,IPv4/IPv6双栈、6over4隧道、4 over6隧道;支持IPv6 DHCP SERVER、IPv6 DHCP Relay、DHCP Snooping; 14.核心交换机为保证IPv6的可部署性和应用性,要求提供与所投交换机型号一致的IPv6 Ready Phase2认证证书及证书颁发机构的官网查询链接、截图; 15.核心交换机支持专门针对CPU保护机制的功能,可将送CPU的报文,如ARP报文的速率进行限制,使CPU的使用率降低到10%以内。支持基础安全保护策略,可实现ARP等各种攻击的自动防御,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提供经CNAS或CMA认定的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测试报告复印件; 17.核心交换机单台配置≥1个引擎、≥2个电源,单台配置≥8个万兆光口,8个千兆光口,24个千兆电口; 18. 低损耗、抗干扰能力强,不受电磁干扰。 (三)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履约时间:三年。服务期以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付款条件 租赁服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费,服务每满一年并收到供应商年度服务报告和发票后,采购人向供应商缴纳年度服务费。分三次付清合同款项。 4.服务要求 (1)在**具备,且采购人办理完毕相关业务受理手续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电路服务业务。 (2)由于供应商端口、线路**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电路服务的,供应商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电路服务。 (3)在采购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下,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电路维护服务,并及时修复通信障碍,保证通信畅通。 (4)供应商所提供电路维护服务的责任界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布的维护规程明确。具体以采购人机房的设备为界,设备以外线路侧由供应商提供维护管理服务 ,另一侧(设备侧)由采购人负责维护管理。 5.验收标准 施工完毕后,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以双方合同约定达成一致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 6.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的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百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及其利息。 (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而违约,并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