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标杆培育活动。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十五五”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充分释放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赋能产业带出海优势,破解本土企业跨境出海难点痛点,培育跨境电商出海标杆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试区建设“**经验”,拟于2026年10月—12月集中开展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标杆培育活动,为全市跨境电商产业提质增效、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提供有力支撑。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宣传等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开展“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标杆培育活动”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开展标杆企业遴选培育活动。
(1)分别在家具家居、女鞋服饰、汽车配件3个特色产业带中各选择3家具备跨境电商出口潜力的企业,建立标杆企业培育名单。
(2)聚焦家具家居、女鞋服饰、汽车配件等**特色产业带出海诉求,研究形成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出海行动方案。
2.围绕标杆企业开展**链接赋能活动。
基于前期形成的标杆企业培育名单,针对性开展3场**链接赋能活动。每场活动包括企业邀请、物料设计制作、场地设计及布置、会务执行(摄影、摄像、主持等)、宣传推广(每场活动邀约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不少于1家,主流媒体是指具有“新闻采编资质”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媒体,其作为认证主体的电视大屏、纸质媒体、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客户端等账号类别均可视为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日报、**电视台、封面新闻等,市级主流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日报、**商报、**电视台等)等活动举办相关工作。广泛链接跨境电商服务商、平台等**,精准开展辅导培育、把脉问诊,推动目标企业成为跨境电商出口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深化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标杆“**经验”输出
(1)推动不少于2个**综试区建设“标杆经验”经典案例被省部级发文或刊登推广;
(2)参与不少于2个行业标准研究制定;
(3)组织不少于2场专家研讨专题会议。
全方位宣传**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成果与政策优势。
4.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提供2026年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标杆培育活动整体方案,每场活动的具体执行方案应于该场活动正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供应商负责具体执行。
(2)供应商应保证依法合规开展活动宣传工作。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供应商所提供的宣传方案、宣传视频、宣传稿件等材料的合法合规性,但不因该等审核免除供应商责任。若供应商所提供活动宣传内容涉及违法违规的,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如活动拟****政府出台限制活动举办相关管理措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次活动无法按计划开展,采购人可提出要求,或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调整(调整的方式至少包括:活动延期或活动形式变更或终止活动)。
(4)如因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致活动举办场次减少或取消的,以及变更活动场地的,采购人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最终服务金额。如最终服务费用金额合计低于采购人已支付款项的,由供应商在项目验收完成1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人相应差额,逾期不退还的,每日应按照应退未退费用的千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相关活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2.服务地点:**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70%;
(2)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剩余30%。
若成交人延迟开票或开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履约验收:
①履约验收主体:****;
②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成交人提交验收资料及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专家评审会;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⑦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5.违约责任:
①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②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③如成交人逾期完成合同义务,则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每日的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按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④若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况及采购人要求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改正,成交人拒不改正或改正3次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成交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⑤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对于采购人提供及因履行合同知悉的非公开材料、信息,应当严格保密,若成交人违反约定对外泄露或者将上述信息用于与采购合同无关的其他用途的,成交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款约定在采购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
⑥采购合同所称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采购程序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采购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保险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费用。
⑦成交人应加强全过程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各项措施保证本项目安全有效。如因成交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降低对采购人的负面影响。
6.争议解决:
①在执行采购合同中发生的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人民法院起诉。
②诉讼期间,除合同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三、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比选材料。市商务局相关处室根据比选材料对参选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所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所需材料
比选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见附件4);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3,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六)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
注:报名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904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9楼)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书面向****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