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机械配件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机械配件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 | ****商贸物流园**道8号 | ******公司 | 机械配件制造技术改造项目,选****商贸物流园**道8号,建筑面积2312.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2组渗碳炉(包括2个主炉、1个清洗机、2个回火炉)、2台辉光离子氮化炉。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仍为年生产机械零部件20万件。 | 1.运营期渗氮工序产生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塔用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包装袋、不****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沾染废物、喷淋塔废水应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