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崇德路(留晖大道-亿隆大道)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市崇德路(留晖大道-亿隆大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崇德路(留晖大道-亿隆大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6-33
三、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公告于2026年09月01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09月22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四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永霞、郭才宇、刘**、郑勇、李帅(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2、定标会议地点:****交易中心四楼定标室;
3、定标委员会成员:崔卿拯(组长)、张百军、刘红闯、翟爰媛、王晓会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七、核查信息
一、信用信息;
二、履约能力
(1)中标候选人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
(3)财务状况;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履约情况评价、违法犯罪等情况、其****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内容;
核查结果:
1.****公司:在核查期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核查内容中所列内容原件,未对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第四款第1条“定标核查”进行实质性响应,未通过核查。
2. ******公司:在核查期间,投标文件中“信息采集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未通过核查。
3. ****公司:在核查期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核查内容中所列内容原件,未对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第四款第1条“定标核查”进行实质性响应,未通过核查。
4. **致诚****公司:在核查期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及核查内容中所列内容原件,未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及定标办法第四款第1条“定标核查”进行实质性响应,未通过核查。
八、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
公司地址:**省**市**市采桑镇鹤林东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杜伟
中标价格:****2702.55元
工期:90日历天
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侯真真
注册编号:豫241********03591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92878.73元;
十、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市宏力大道与纬四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3-****36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路与留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项目负责人:李莎
联系电话:0373-****988、132****4312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建设局
地 址:**市建设大厦B座
电 话:0373-****35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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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