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街道专项行动法律顾问及案件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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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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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专项行动法律顾问及案件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街道专项行动法律顾问及案件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中心1406-1411

成交价:1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街道专项行动法律顾问及案件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服务范围:就**街道专项行动工作及案件处置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法律风险研判支持等;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丽丽、王圣萍、秦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事务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50%,提供的书面说明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无效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2、**市****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社区5号公建楼

联系方式:0553-****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联系方式:173****3031、173****3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话:173****3031、173****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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