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北楼三楼318室
中标(成交)金额:175289.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
施工范围:****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项目,包含化粪池、污水管、结构墙体加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慕娅伟 皖234********07913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浙商大市场,联系电话:185****60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路宇136****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联系方式:赵狄 185****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