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萧县方圆实验学校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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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北楼三楼318室

中标(成交)金额:175289.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

施工范围:****一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完善项目,包含化粪池、污水管、结构墙体加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慕娅伟 皖234********07913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浙商大市场,联系电话:185****60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路宇136****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联系方式:赵狄 185****609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30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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