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项目位于大榄坪第九大街南面、五号路东面DLP-W007-01地块,现建设单位****公司向我局申请该项目总平及2#—3#展厅、5#—8#仓库、门岗1、公厕2、垃圾收集棚建筑单体方案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调整内容:
1、1#综合楼±0.0标高由6.05调整为5.8,2#展厅建筑高度由10.15米调整为10.30米、±0.0标高由5.8调整为6.05,3#展厅建筑高度由10.15米调整为10.30米、±0.0标高由5.9调整为6.05,5#仓库、6#仓库建筑高度由10.15米调整为13.50米、±0.0标高由5.9调整为6.05,7#仓库、8#仓库建筑高度由10.15米调整为13.50米、±0.0标高由5.8调整为5.95,各建筑位置均往北偏移约0.27米。
2、取消门岗2、发电机房的建设;门岗1取消东侧部分建设,建筑面积由73.14㎡调整为12.16㎡、建筑高度由3.6米调整为3.8米。
3、水池水泵房改为设备(水泵、发电机)用房,建筑面积由445.44㎡调整为490.15㎡(其中地下水池244.23㎡、地上245.92㎡)、建筑高度由4.35米调整为7.05米、±0.0标高由5.9调整为7.2,建筑整体往北面偏移0.53米、往东偏移42.30米。
4、公厕2建筑面积由54.4㎡调整为47.94㎡、建筑高度由4.6米调整为4.5米、±0.0标高由5.8调整为5.95。
5、垃圾收集点改为垃圾收集棚,建筑面积由81.60㎡调整为42.30㎡、建筑高度由4.6米调整为4.1米、±0.00标高由5.8调整为5.6。
6、新增一个车棚(1F),建筑面积151.70㎡、建筑高度4.2米。
7、箱式变压器由西北角调整到设备(水泵、发电机)用房西面,埋地地磅由5#仓库东面调整到1#综合楼东面。
8、总建筑面积由37643.88㎡调整为37638.77㎡、计容建筑面积由68747.88㎡调整为68498.54㎡、建筑占地面积由32834.20㎡调整为32584.86㎡、容积率由1.09调整为1.084、建筑密度由51.98%调整为51.58%、绿地率由0%调整为0.46%、机动车位数由76个调整为100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比由14.997%调整为15.00%。
9、2#—3#展厅、5#—8#仓库、门岗1、公厕2、垃圾收集棚建筑单体方案相应进行调整修改。
二、调整后总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净用地面积63172.36㎡,总建筑面积37638.77㎡、计容建筑面积68498.54㎡、容积率1.084、建筑密度51.58%、绿地率0.46%、机动车停车位 100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3.26%、建筑占比15.0%。
经审核,该项目报审的总平及建筑单体调整方案符合规划要求,我局拟同意调整方案。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对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4日;公示地点:项目建设地点、****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mqzcyyq.****.cn/)。如对此调整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180,邓工。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图及建筑单体方案图
中国—****园区自然**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