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品智能感知与分析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豫政采(2)****1627-1 | 便携式多模态采集系统、电子鼻、液相色谱仪等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大学路80号9号楼26层2602号 | ****580.00 | 元 | 评审总分:99.63分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易明林 郭红亮 张宏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按包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服务费:20385.3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街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8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
联系人:李海鹏 董卫利 卫赵雪
联系方式:0371-****7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董卫利 卫赵雪
联系方式:0371-****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