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按照近期省级检查、审计中反馈问题,对门源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相关材料不实的违规情形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形
1.2019年门源县种马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标段1中标单位****、标段3中标单位****公司、标段5中标****集团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工程标段2中标单位**绿即达****公司、标段3中标单位******公司提供的部分类似业绩,未在**公共**交易网中查询到过往业绩,田间工程标段6中标单位******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不是其本人业绩,以上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2.2019年门源县皇****服务站、****牧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标段1中标单位**宏升****公司、标段2中标单位******公司、标段3中标单位****公司提供的部分类似业绩,未在**省公共****省政府采购网中查询到过往业绩,田间道路标段4中标单位**瑞祥****公司投标时本项目经理实际尚未入职,以上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3.2019年门源县麻莲、北山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标段1中标单位**县****公司、标段2中标单位**勇成水利****公司、标段3中标单位******公司、土壤改良项目标段2中标单位****公司、标段3中标单位门源****公司提供的部分类似业绩,未在**公共**交易网、**省公共****省政府采购网中查询到过住业绩,以上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二、处理决定
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绿即达****公司、******公司、******公司、**宏升****公司、******公司、****公司、**瑞祥****公司、**县****公司、**勇成水利****公司、******公司、****公司、门源****公司参与本局管辖范围内所有农牧业、水利、乡村**、科技等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同时将此报转发相关部门及各乡镇。
若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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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编 辑:保广财
一审一校:孔繁琳
二审二校:马福全
三审三校:马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