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张家川县牛羊屠宰厂建设项目(一期)等)

审批
甘肃-天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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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张家川县牛羊屠宰厂建设项目(一期)等)
发布日期: 2026-09-30 08:5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张家川县牛羊屠宰厂建设项目(一期)

**市张家川县

张家川县创裕****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建****经济开发区-胡川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生产车间、副产品加工车间、包材库、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心(设置500m3/d污水处理站、化制炉)、锅炉房(1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及1台2吨燃气蒸汽发生器)、事故水池等,建成后年屠宰牛6万头、羊15万只。项目总投资1042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运营期项目屠宰车间、副产品加工车间采取负压形式,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管道送至恶臭处理装置,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废间内安装自动喷淋消毒系统,污废间废气****处理站恶臭)采取负压收集后经管道送至恶臭处理装置,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待宰间、牛羊屠宰间及副产品加工车间封闭式,待宰间牛羊粪便日产日清,待宰间、牛羊屠宰间及副产品加工车间地面定期清洗、喷洒除臭剂,严格控制恶臭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值及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化制设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及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屠宰生产****处理站,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的间接排放标****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污水排放口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待宰圈采用干法清粪,粪便、肠胃内容物做到日产日清;产生的粪便、碎肉及残渣、肠胃内容物、化制残渣、污水处理站污****肥厂综合利用;牛羊皮毛外售综合利用;化制废油外售至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检疫不合格牛羊、内脏及胴体在厂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检疫废物暂存在动物检疫废物暂存间内,定期按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存放的固废应及时进行清运。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及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加强源头控制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划分的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做好待宰间、屠宰间、副产品加工车间、危废贮存点、事故水池、****中心及厂区道路等其他区域的防渗措施,并按照地下水监控计划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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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2

**省张家川县峡口铜及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市张家川县

****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市张家川县县**南阎家乡,探矿权有效期2026年5月8日至2030年12月9日,勘查面积9.7128km2。设计主要实物工作量:设计布设探槽12条,总工程量600m3,钻孔15个,总工程量5000m。项目总投资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土开挖和回填过程中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和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密闭遮盖,勘查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燃料油及作业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勘查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钻井场地均配套泥浆罐,钻探期间泥浆水在泥浆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钻探结束后产生的泥浆排至泥浆罐进行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生活办公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堆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盥洗废水收集后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勘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勘查期开挖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场地和施工便道平整,部分堆放在钻井平台内和探槽两侧,待探矿工程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和复垦;钻探结束后,钻井泥浆和岩屑就地脱水干化后就地填埋,施工场地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勘查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扰动范围,避免越界勘探作业,尽可能减少新增占地及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施工剥离表土堆存于施工作业区,采用编织袋装袋堆码,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生态恢复。表土临时堆存场地周边做好边坡防护、排水措施,有效减轻周边水土流失。控制勘探作业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勘探作业噪声惊扰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和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干扰。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扰动范围进行土地整平、覆土后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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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贸****加油站

**市张家川县

****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三**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占地2984.6m2,设置30m3SF双层油罐4座(汽油罐2座、柴油罐2座);建设充电桩6台,配套建设全自动充换电等附属设施;设自助洗车机一台;设2台四枪双油品、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运营期废气为储油罐、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加油站设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对汽油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汽油加油枪采用分散式油气回收型,油罐车卸油时采用密闭卸油,减少油气向外界逸散,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站。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采用减振处理,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布置于室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储罐清洗****公司进行清洗,清****公司带走处理;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隔油池油泥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根据“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原则,生产过程加强源头控制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储罐区、加油岛、输油管线、危废贮存点、隔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化粪池、洗车区进行一般防渗,站房和其他地面进行简单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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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782(传真)、****305

通讯地址:****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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